美國檀香山聯邦法庭日前決定,七千多名在菲律賓前總統馬可斯統治期間受到人權迫害的菲律賓人,應該獲得總結750萬美元賠償。對此,菲律賓政府及人權組織都表示歡迎,稱這一象徵性勝利,證明這些受害人是無罪的。


根據協議,約七千五百名被害人從2月中起將分別收到近千美元賠償金。《聯合早報》17日報道,菲律賓總統阿基諾的發言人說:「我們歡迎這一決定,因為苦等了十多年的受害人終於有了結果,也證明了馬可斯過去對他們所做的都是錯誤的。」代表律師多明戈說:「這只是錦上添花,」他還說這些索償人正要求價值六千萬至七千萬美元的馬可斯其他資產,作為賠償。他還說:「這是受害人和馬可斯在美國資產管理人達成的賠償協議,政府和馬可斯的後人沒有對協議提出爭辯。」


馬可斯統治菲律賓二十年,1986年被推翻後流亡海外,1989年死在夏威夷。目前馬可斯的家人已經返回菲律賓,在政壇掌握權力和施加影響。


美國法庭於日前正式批准了這些在1980年代後期受到馬可斯濫權迫害的受害人提交的集體訴訟,訴訟集中在得克薩斯州沃思堡市附近的土地,菲律賓人權委員會說,這片土地一直由馬可斯的好友控制。


此前在1995年,檀香山法庭曾判決向這些人權受害者賠償二十億美元,因為陪審團發現,馬可斯應該為在他當政期間,數千名共產叛軍和政敵遭到毒打、暗殺和失蹤負責任。但是因為當時的菲律賓政府反對這項裁決,這些受害者並沒有收到錢。菲政府當時宣稱,已經通過沒收馬可斯當政期間聚斂的大約百億美元財富,設立公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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