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在美國誤了班機返台,也因此影響到中途轉機的航班,在機場請航空公司協助改訂機票日期,該航空公司職員竟然回答,這是旅行社開的票,要找旅行社處理,而拒絕協助。因為當天是週末,美國與台灣又有時差,旅客找不到旅行社協助,在美國多住了兩天。
  又有旅客在北海道,也是誤了班機要改訂機票,他買的是我國籍的航空公司機票,在當地機場職員,也向他說了同樣要找旅行社的話,而沒幫他改日期。次日上班,該旅客又去到機場航空公司櫃檯,要求協助改票,櫃檯職員說,昨天是週末,台北的航空公司也沒有人上班,無法問清楚改票的罰金及相關費用。 這時機場職員的說詞,立刻真相大白,原來是他們不願花時間,或不懂得去到訂位系統內,看改訂機票的相關罰金規則,又不好說出拒絕的理由,就把責任推到旅行社。
  後來在北海道航空公司職員,還嫌要問台北公司太麻煩,乾脆用電話詢問台北旅行社,有關重開票的規定及金額,順利完成改票做業,讓旅客及時登機返台。 機票規則也許較複雜,但簡單如在美國國內線轉國際線的行李托運,有些機場職員也會用一句「不行」做答,然後要求旅客付費。如果旅客發覺職員有在查系統,想幫職員澄清規定,回覆也是一句機密資料Classified information而拒絕。
  旅客在時間緊迫壓力下,也只有接受機場職員做法。航空公司職員專業訓練不足,最標準的保護自己的說詞,就是「旅行社開的票,去找旅行社解決」。
  其實機票只有一種狀況,必須要回去找旅行社處理,就是退票。因為退費金額計算,涉及旅行社開票時有拿到傭金,或外加了手續費。這些金額是航空公司不得而知的,即使是一張完全沒用過的機票,航空公司也不能照票上寫的金額退票,就是這原因。 除此退票情況之外,有關改訂位或改行程等,航空公司都不能拒絕處理,當然旅客也要了解有些特廉票價,一有更動,要補的錢比買張新票還貴,航空公司怕怎樣解釋旅客也聽不懂,只好要旅客找開票旅行社。
  旅客一定要知道自己的權益,據理力爭,不過要適當處理,真不行,只有記下一切證據,例如職員名字、時間地點,等待返台後再投訴。
  多年前,曾經有位國人旅客經常來往紐西蘭、澳洲,有一次在紐西蘭機場,一件太長的古畫軸要隨身登機被拒,因為他是該航空公司會員,據理力爭到最後,機場經理也出來了,還是無法如願,因此言語上頗為不悅。
  後來到了澳洲,他史無前例的,被海關仔細搜查了二小時才得出關,他想極可能就是紐西蘭那位經理挾怨報復,通知澳洲海關,有某種特殊個性的旅客來了,暗示要徹查。 所以據理力爭要適可而止,否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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